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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,切实做到“顾客为本,真诚奉献”,向社会提供安全、、文明、的公交客运服务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,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出行提供的便利,公司向社会做如下服务承诺:
一、服务内容和标准
1、爱岗敬业,安全行车。严格受交通法律法规和“四不、四让”规定,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,衣着整洁,持证上岗,中速行驶,礼让三先,车未停稳不开门,门未关好不运行,把乘客安全及时送达目的地。
2、文明服务,礼貌待客。使用文明用语,耐心解答乘客问询,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主动关心照顾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和怀抱婴儿者;车厢内悬挂乘车规则,线路走向图和票价表,启用GPS语音报站系统,及时预报站名。
3、车况良好,车容整洁。严格执行维护制度,精心爱护车辆,保持内外干净整洁,严禁在仪表盘、风挡前和车厢内乱堆杂物;随车附品齐全有效,各种服务设施完善,车辆始发、停靠规范有序,发车正点率98%以上。
4、遵章守纪,合法营运。车辆按规定时间。线路进出站(村),严格执行票务纪律,实行集约化经营的无人售票车驾驶人员不得向乘客找零钱;积调解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纠纷,用“以理服人,得理让人”的态度处理车厢矛盾,维护乘客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5、诚实守信,顾全大局。杜绝甩客、压客、喊客、宰客等不良现象,对乘客遗失的物品妥善保管,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,应安排转乘或予以退票;虚心接受顾客意见和投诉,及时反映处理情况,持续改进服务质量,顾客意见处理率达到99%。
6、凡有举报,立即查处。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一经查实,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,对私收票款、贪污运费等情节严重者,调离岗位、下岗学习直至解决劳动合同;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,并视情况给予奖励。
二、投诉与监督
威海城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述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,并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义务监督员。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不满意之处,可向我公司承诺办公室投诉,投诉电话:0631-5333766,您的投诉凡在公司权限内可以处理的,公司会在一日内给您答复,三日内处理完毕。如有特殊情况,无法在我们的承诺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,公司将向您做出合理解释,征求您的意见,直至您满意为止。
三、违诺责任

如果公司一线驾乘服务人员和营运调度安全管理等有关人员,由于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给您造成不便或不愉快,公司以及责任者将向您郑重地赔礼道歉。如果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职违背承诺,给您造成直接损失,由我公司负责赔偿,具体事宜根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执行。热诚欢迎您对我公司的公交客运服务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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